长沙县首宗仅涉林临时用地审批落地
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洋 星沙时报记者 彭娴 通讯员 曾文
“从一头雾水到顺利拿证,林业部门几乎全程‘陪跑’,我们心里踏实多了。”9月7日,湖南某输电线路项目负责人手持《临时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和《林木采伐许可证》,言语间满是感慨。这份“同意书”分量不轻——它是今年3月1日新修订《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施行以来,长沙县完成审批的首宗仅涉及林地的临时用地项目。一纸批文的背后,是一场围绕政策衔接、部门协同、服务流程的基层治理“微改革”,也是长沙县主动破题、重塑审批逻辑的生动切片。

新政落地,为何一度“卡壳”?
今年3月,新修订的《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明确只涉及使用林地、草地、湿地的临时用地,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复垦验收,并要求申请人足额预存复垦资金,与林业部门、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然而,政策甫一落地,基层执行却面临“模糊地带”——2023年国家林草局公告取消临时使用林地审批收费,新旧规定如何衔接?复垦方案谁来评?三方协议跟谁签?审批链条如何跑通?一连串问号,让县级林业部门一时“无从下手”。
面对困惑,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没有选择“等上面给答案”,而是主动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多次请示汇报,逐条研读新规精神。与此同时,横向打破部门壁垒,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相关科室密集对接,厘清临时用地复垦方案评审、验收、批后监管等各环节的职责边界,逐步构建起事前审查、事中巡查、事后核查的闭环体系。
“全链条”模式如何跑通首单?
经过反复沟通研判,长沙县在全市率先明确了“仅涉林临时用地”的审批路径:由林业主管部门全链条负责复垦方案评审、三方监管协议签订、临时用地审批及后续复垦验收。这一决定既严格对标《办法》规定,又充分回应了项目建设单位“少跑路、快办事”的现实诉求。
职责厘清后,长沙县将湖南某输电线路项目作为首个“试验田”,指定专人“一对一”帮办。从指导编制复垦方案、组织专家评审,到协助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办理履约保函,再到出具批准文书、受理采伐手续,每个环节都有具体责任人跟进。经过高效运转,该项目顺利过审,成为新政落地后全县首宗获批的仅涉林临时用地项目。
从“个例”到“流程”,改革如何复制?
首单成功后,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趁热打铁,将办理过程中的关键节点、注意事项、材料清单系统梳理,形成一套可操作的规范流程,为后续项目提供清晰指引。记者注意到,该流程涵盖复垦方案编制、监管协议签订、资金预存(或履约保函)、用地申请提交、批准文书出具、复垦验收实施六大步骤,环环相扣,责任明确。目前,已有重大项目参照此流程顺利推进,例如G4项目CZTJ-3标钢筋加工场复垦方案已于9月2日获批,进入后续环节。
“我们想通过首单实践,把‘特殊个案’变成‘标准答案’,让好政策真正落地,而不是悬在半空。”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结合项目实际,持续优化审批服务,强化复垦全程监管,确保临时用地“用得好、复得净、验得严”,为重大项目建设和生态保护修复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保障。
一次审批“破冰”,折射出基层治理中“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的共性命题。面对新规与旧例的衔接、部门职责的交叉、企业办事的焦虑,长沙县以具体项目为载体,主动请示、横向协调、流程再造,最终把“模糊地带”变成了“规范路径”。这种“遇到问题不绕着走”的改革自觉,或许比一纸批文本身更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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