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砂之船奥莱商场电价超政策规定 理由竟然是……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3月25日讯(全媒体记者 谢春年 实习生 何慧婧)近日,位于望城区金星北路的砂之船奥特莱斯商场(以下简称“砂之船”)商户向记者反映,国家、湖南省和长沙市发改委在去年相继出台了文件,要求经营场所的电价要低于1元/千瓦时,但现在他们商场的商户电费价格仍按1.5元/千瓦时交纳。为此商户们多次与商场管理方交涉,但对方仍坚持原来的价格。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商户:商场拒不执行政策降电价
砂之船某商户负责人刘先生告诉记者,因为他管理的营业场所耗电量大,所以电价对他们来说比较敏感。
据刘先生介绍,从去年上半年开始,商场陆续与商户签订合同,当时约定的电费是1.5元/千瓦时。去年各级发改委先后发文,要求降低电价至0.919元/千瓦时,但商场管理方并没有主动下调电价。“一些经营户多次找管理方要求下调电价,但对方以签合同约定1.5元/千瓦时的电价为由,拒绝降价。”刘先生说,据他了解,长沙很多大型商场都按规定降了电价,但砂之船一直不降。
记者查阅到国家发改委、湖南省发改委和长沙市发改委都有文件要求降低转供电终端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长沙市发改委明确“自2018年11月抄见电量起,转供电终端一般工商业用户到户电价不得超过0.919元每千瓦时”。
商场:电价是与商户签合同时约定的
砂之船营销总监虞女士回复记者说,去年8月发改委下了文件,电费按基础电价加服务费来收取。长沙的电价调整要求是在去年11份下发的,但是砂之船的招商去年3月就铺开了。“因为确实有很多公摊和损耗,所以在与商户合议的过程中达成了一致,按1.5元/千瓦时收取,这都在合同中有约定。”虞女士说。
虞女士表示,商场方面正在与商户积极沟通,以尽快作一些调整。她同时表示,商场公摊大,电的损耗大。
监管部门:已要求砂之船进行整改
针对这一问题,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物价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
李健指出,法律同时还明确,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望城区价格监督检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商场的电费最高只能按0.919元/千瓦时的价格进行收取,已要求砂之船按这一标准进行整改。“我们之前也接到投诉,反映砂之船电价收费超过政府规定价格。接到投诉后我们就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发现投诉的情况属实。”这名负责人表示,给予砂之船管理方一个星期的整改时间,之后将再次到现场调查,确定下调电价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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