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出台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1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 通讯员 谭亚男)5月28日,市政府印发了《长沙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市在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迈出坚实一步。该方案明确了自6月1日起,市、区县(市)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本级行政复议职责。
《实施方案》旨在通过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完善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专门队伍等方式,建设公正、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复议制度。
此次改革最大的变化是集中行政复议职责,即“县级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复议职责”。改革后,复议案件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各级政府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本级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集中办理本级政府行政复议事项,这既统一了案件裁判标准,也畅通了行政复议申请渠道,避免了改革前出现的群众“找不到”“找不准”复议机关以及复议机关之间相互推诿的情况。
长沙着重构建便民利民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包括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行政复议专栏,畅通行政复议网上申请渠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在政府所在地或就近地段的政务中心、接访中心或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行政复议咨询疏导点或者受理窗口,方便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法律途径合理解决利益诉求;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在乡镇街道设立行政复议接待窗口,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答疑解惑、案前调解、文书送达等便民服务;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大力推进“阳光复议”等。
今日,市政府行政复议立案大厅(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2号恒晟商厦A座409室)以及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D09行政复议申请窗口将正式面向老百姓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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