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提供关键线索,追回4.8万元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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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14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王宇 孙红梅)“我立马还钱,请你们不要拘留我!”14日,芙蓉区法院通报了一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张某迫于拘留措施的强大震慑,偿还了拖欠多年的4.8万元欠款。

归还4.8万元欠款,终本案件执行完毕

“喂,是芙蓉区法院执行局吗,我想办法找到被执行人张某了,你们能不能来抓人?”9月5日,申请执行人李某给芙蓉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打来电话。

经查,张某在长沙从事房产经纪工作。2022年4月,李某通过张某介绍购买了一处商业门面,张某收取了介绍费用4.8万元。后买卖未能成交,张某未按约定退还李某4.8万元费用,于是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张某退还。之后法院作出判决,但张某仍拒不履行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发现张某在长沙多个法院有作为被执行人且以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结案的执行案件,后经调查也未能发现张某的财产线索,于是以终本方式结案。终本结案后,执行法官告知李某,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可立即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传唤被执行人到庭接受调查。

2年多来,李某对被执行人张某展开了大量的调查。今年8月,李某通过朋友电话联系上了张某,双方约定9月6日碰面,于是有了文章开头李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的一幕。

9月6日,李某带领执行法官团队赶到了现场。张某露面后,执行法官立即将其控制,并将张某强制传唤到法院接受调查。经当场查看被执行人张某手机,发现其使用微信系以其妻子实名信息认证,微信流水显示其每月均有上万元的收入。

“鉴于你有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存在转移、隐匿收入的行为,现法院决定对你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你听清楚了吗?”

“法官,等一下,我愿意立马还钱,请你们不要拘留我!”被执行人张某迫于拘留措施的强大震慑,表示愿意即刻联系朋友,偿还全部欠款。最终,张某通过朋友向李某的银行账户转账4.8万元,并缴纳了执行费和诉讼费等相关费用,至此,该起终本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法官提醒: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线索

什么是“终本”?

“终本”全称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在申请人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法院查明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穷尽其他执行手段仍无法执结案件,法院依职权或者依申请人申请,依照法律的规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一种结案方式,待发现财产后可继续恢复执行。

记者了解到,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会对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进行核查,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车辆、工商股权、证券账户、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公积金账户等财产账户信息进行查控,查询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情况。在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令,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将案件执行情况、采取的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法律后果等信息告知申请执行人,人民法院会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但“终本”不是终止,更不意味着终点。“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没有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法院执行工作仍不会停止。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仍然有效。

彻底解决“执行难”仅靠法院一己之力难以完成,需要各级部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在法院司法资源有限、调查力量不够的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助推案件执行到位。芙蓉区法院执行法官提醒,执行案件事关切身利益,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这样更有助于尽早将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否则将有可能出现执行不能的风险。

【作者:李广军】 【编辑:刘可馨】
关键词:芙蓉区法院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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