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转破”,帮助员工拿回拖欠工资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19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龙浩东 罗晓)拖欠已久的工资迟迟无法到账,法院判决后公司难以履行,面对如此棘手的情况,法院如何帮助企业员工拿回被拖欠的工资,同时让小微企业继续生存重新发展经营?记者19日从开福区法院获悉,该院及时启动“执转破”程序,再由破产清算到和解成功,实现债权人与债务人双赢。
湖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生物药品、医疗器械有关业务的企业,因拖欠员工工资被诉至开福区法院。法院判决该公司应当向谭某支付工资2.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谭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该公司运营接近停滞状态,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公司法人付某也未出面协商,导致该案执行程序只能就此终结。当谭某认为自己被拖欠的工资款即将石沉大海时,执行法官向谭某提供了一个新思路:通过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程序(简称“执转破”)实现债权清偿。
“执转破”,是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制度的简称,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发现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资不抵债、达到破产界限、符合破产条件,经有关当事人同意后,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并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进行破产审查的制度。
于是谭某立即向法院申请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程序,开福区法院依法裁定受理该公司的破产清算案件。在案件进入破产程序后,法院联系到该公司法人付某。付某表示,2021年以来公司暂时陷入财务困境,拖欠工资实属束手无策。但目前市场经济好转,企业经营也有所改善,希望继续保留公司经营。
开福区法院考虑到小微企业生存发展不易,该公司所负债务数额不大,债权债务关系简单,且公司有明确的经营意愿,法官认为本案具备破产和解条件。法院通过指导破产管理人树立和解思维,组织企业与职工债权人积极协商、沟通细节,最终成功签订《和解协议》,确定由付某代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清偿全部债务,签订和解协议同日付某即依约履行完毕。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而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壤。”开福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来,法院已办理“执转破”案件15件,实现了双向维度的“以执助破、以破促执、执破协同”,“法院将不断健全完善‘执转破’等工作机制,在坚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为企业纾困解难,努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我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