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互助养老的组织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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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欢

  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发挥养老服务社会参与作用”,同时强调“强化社会互助共济功能”。何为“社会参与”?其核心要义在于“社会”二字,即养老资源、养老服务和养老效果的社会性。而要实现社会性参与,“互助”是关键,积极探索适宜于长沙的互助养老模式,是应对当前老龄化趋势的有益尝试。

  所谓互助养老,是指以社会资源为依托、以社会力量为主导、以互帮互助为手段的新型养老模式。互助养老,有利于化解家庭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面临的难题,是对传统养老模式的有益补充。互助养老的组织化发展,有利于帮助老年群体实现社会融入,在社区嵌入式的养老互动中,实现社区交流与社会参与,进而缓解老年群体的心理空虚感、生活无助感。

  今年长沙市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深入实施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体制改革”。笔者认为,就互助养老而言,应立足组织化发展方向,实现互助养老的专业化、有序化、正规化。具体而言,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持续推进。

  其一,搭建公共事务的交流平台。帮助老年群体尤其是留守老人、独居老人重新认识社会、接受社会、参与社会,由相对“割裂”的社会关系迈向“融合”的社会关系,帮助老年群体实现再社会化。

  为此,一方面应倡导互帮互助的价值理念。为老人提供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在以老助老、助人自助的理念加持下,实现养老服务的自我保障、自我供给。让低龄老人由养老服务的“接受者”,成为养老服务的“提供者”,尤其体现在社区服务、情绪疏导、家庭护理等方面。另一方面,应形成正向激励的引导机制。对公共服务参与过程中得到群众好评和赞扬的热心老人,可以提供一些精神和物质上的肯定和奖励。这些肯定性评价对于老人来说,是自我价值实现的标志,也是社会荣誉的“勋章”,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其内驱动力。

  其二,拓展老年群体的公共空间。开放的公共空间是进行社交活动必不可少的场域。这一场域,既是老年人娱乐活动的场地,也是老年人沟通交流的场地。

  为此,一方面应建设好养老互动的物理空间。公共空间的营造,应立足老年人的共性化需求,开辟适合集体活动的空间,诸如广场舞、棋牌室、聊天室等,供老年人享受时光。进而形成“统一居住,分散生活,集中管理,互助服务”的互助养老的新模式。另一方面,营造好养老互助的人文空间。依托物理空间撬动人文空间,通过人文空间塑造心理空间。通过建立互助小组,共同应对生活中的艰难险阻,增强彼此信任感,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和情感慰藉。如天心区金盆岭街道开展的“爱心送餐”项目,组建“老年助餐联盟”,致力解决高龄、空巢、生活困难等老年人的“吃饭难”问题。将以社区为单位的自发行动,升级为以街道为主体的全面行动,这是很有益的,也符合《意见》精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培育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基层老年人组织,发展助老志愿服务”。

  其三,完善互助养老的政策体系。老龄化大背景下,单一的居家养老模式及传统的伦理结构已无法完全满足老年群体养老诉求。因此,形成制度性规范,构建一个系统完善、架构合理的互助养老体系势在必行。

  《意见》指出,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为此,一方面,应在关注老人基本物质需求的基础上,重视其精神需求。应大力引进心理学人才、专业护理人才,加强志愿服务群体的知识技能培训工作,以社会互动助力精神赡养。另一方面,应拓展资金渠道。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形成市、县、乡多级统筹的财政机制。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为桥梁,以社会为主体的立体化保障体系,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应保尽保。

  (作者单位:中共长沙市委党校;本文系湖南省社科评审委员会课题“湖南省互助养老组织化发展的制度建设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廖欢】 【编辑:李卓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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