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供水电咋收费?长沙新规明确标准:水3.56元/立方米、电0.604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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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0月12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辉霞)居家生活离不开水和电,普通居民用户的水电费是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交付。但转供水、转供电的终端用户,你们知道目前长沙的水价和电价分别是多少吗?遇到物业公司提出的增收加压电费、水损费的情况,该交还是拒绝?长沙市市场监管局新近制定的《长沙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及电梯安全使用规范经营指引》(以下简称《规范经营指引》)明确,目前长沙市转供水小区居民合表用户终端水价为3.56元/立方米,转供电小区居民终端电价为0.604元/度,执行居民合表的非居民用户电价0.634元/度,物业公司不得将自有用水和自有用电费用转嫁给业主。

  望城区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某商场入驻商户提供转供水服务, 自2024年5月起按5元/吨的标准收取水费。望城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后,对该公司作出清退多收费用,以及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一起典型的物业服务公司在转供水过程中乱收费的案例。

  记者了解到,目前物业收费服务中在转供水电费收取上,存在水费中加收“水损”“加压电费”等费用、加价收取转供电费、将物业自用水电费作为电损和水损向业主分摊等不合规的情况。

  对于这些不规范的物业服务收费行为,《规范经营指引》明确,物业公司在代收水费电费时,严禁加收其他费用,也不得将自有用水和自有用电费用转嫁给业主;而供电系统和供水系统运行中产生的维护费用(包括电费、损耗、日常维护维修等)应通过物业费、租金、公共收益等途径解决, 或据实分摊; 实行按实分摊的,物业服务人应单独列账,按照 “ 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按抄表周期向业主公布供电系统和供 水系统费用支出情况和分摊明细。供水系统的分摊水损最高不超 过 8% ,供电系统的分摊电损最高不超过6%;此外, 目前长沙市转供水小区居民合表用户终端水价为 3.56 元/立方米,转供电小区居民终端电价为0.604元/度,执行居民合表 的非居民用户电价0.634/度。

【作者:周辉霞】 【编辑:杨倩杰】
关键词:价格监管 价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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