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推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内部吹哨人”奖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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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0月14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辉霞)湖南省食安委办近日印发通知,明确在2026年12月底前在食品生产经营相关单位,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以发挥食品从业人员内部监督作用,鼓励其主动参与监督,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近年来,随着我国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全省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升,但仍存在一些监管难以触及的隐患,需要食品从业人员发出预警。而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就是对“内部知情人举报监督”机制的保障和激励。

  对于这一机制的推动,湖南省将分阶段、分领域推进。第一阶段是在今年12月底前,在五类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分别是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网络食品交易平台;食品贮存、运输、寄递、配送单位。

  第二阶段是到2026年12月底前,将奖励机制覆盖面拓展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其他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进口食品进口商及代理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

  在该奖励制度的推动上,省食安委办给予了具体的指导,并要求通过企业内网、制度公示栏、办公场所醒目位置等适当形式向全员公示。

  其中,报告内容明确包括但不限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报告的途径方面,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明确专(兼)职人员,在“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注册帐号(网址:https://spjb.samr.gov.cn/,或者从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官网首页“服务专区”进入),定期登录查看并受理从业人员提交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注册登录“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网址:https://spjb.samr.gov.cn/,或者从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官网首页“服务专区”进入),选择“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奖励方式和标准方面,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的原则,对报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从业人员及时进行奖励。

  记者了解到,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是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中的一次重要制度升级,也释放出对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作者:周辉霞】 【编辑:肖彪】
关键词:食品安全 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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