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争当“网红”值得商榷
丛然滋
2024年以来,企业董事长、CEO纷纷涌入台前,争做“网红”和“代言人”,积极推广企业,开展营销工作。(6月6日《中国证券报》)
作为企业家,熟悉自己企业的产品,做“网红”直接面对消费者,能够提升企业宣传效率,促进产品营销,有利于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但是,任何事物都要有一个度,如果企业家过度地争当“网红”,或过多的企业家争当“网红”,是值得商榷的,应当悠着点儿。
其实,企业家打造个人IP并非新鲜事。在更早些时候,有些企业家通过参与电视节目以及直播带货等方式,宣传企业、推广产品。而现在有的企业家通过短视频平台,将个人IP和企业的“人格化”形象相关联,使自身形象与企业经营深度绑定,把企业家个人的经历、故事、性格甚至工作及生活场景等展现在公众面前。私人活动公共化,任何个人行为错误都可能影响企业整体形象,潜在的风险不言而喻。
企业家争当“网红”,可以说是机遇和挑战并存。“网红”企业家借助自带的流量吸引、打动用户,短期而言不失为一种成本低、见效快的提升品牌影响力的方式。但如果没有优异的产品,一切都无从谈起。尽管“卷”产品比“卷”宣传更加辛苦,作为企业家还是要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企业经营上,用在产品的更新换代上,用在提升产品质量上,用在为消费者服务上。
倘若企业家将大量时间与精力用在争当“网红”上,势必减少花在产品品质与服务保障上的时间与精力。如果对产品品质与服务保障缺乏足够重视,无论你怎么“红”,都只是昙花一现,消费者最终不会买账的。而所谓的“网红”,只能沦为大家的笑柄,你越“红”,消费者越会厌而远之。
当然,对于“网红”与“流量”,公众也需要正确认知,莫被迷雾遮望眼。“网红”并不等同于产品质量,“流量”并不等同于用户信赖。各大平台的算法推荐,应当秉持怎样的价值观?媒体传播,如何引导社会向美向善?凡此种种,尚需进一步思考,并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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