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大学”岂能“坑老”
冯海宁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加速到来,老年大学作为老年人学习、社交的重要场所,越来越受到这一群体的青睐。然而,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一些不良商家盯上了老年教育这块“香饽饽”,以“办老年大学”为幌子,打着“免费体验”“名师授课”的旗号,将推销课程包装成“学习机会”,诱导老年人掏钱购买高价课程,赚取高额利润,导致一些老年人掉入消费陷阱。(2月13日《法治日报》)
在很多人眼里,老年大学都是由政府创办的、比较规范的公立学校,其实这个认识并不准确。中国老年大学协会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以政府办学为主的老年大学,约占老年大学总数的70%以上,其他的老年大学属于社会办学。虽说社会办学也是我国老年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但部分所谓“老年大学”却以赚钱为目的,千方百计掏空老年学员的口袋。
报道显示,多位老年人在老年大学报课后遭遇老师推销,继而被坑。譬如,有老年人在老年大学掏钱购买书法课程后,不仅课程质量不理想,老师又推销更贵更“高级”的课程;有老年人花费近万元购买了老师推销的保健品,服用后不仅身体没有好转,反而出现了不适症状,想退款被拒绝……
这类老年大学的共同特点和坑老逻辑是:都是打着“老年大学”的旗号,利用老年人的弱点,通过“免费体验”“名师授课”等噱头吸引老年人报名,以“饥饿营销”“情感绑架”等手段诱导老年人掏钱购买高价课程或相关产品。也就是说,“老年大学”是个外壳,其内核是坑老牟利。这不仅打击了老年人的学习积极性,更侵害了老年人的权益,拖了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后腿。
任何老年大学都应该具备相应办学能力和师资,并经过教育部门的审批。但从现实情况看,一些民办老年大学办学质量参差不齐,教师资质难以保证,比如某民办老年大学的刘老师实为玉石销售公司的业务员,其“国学讲师”的资质是伪造的,其教学能力让人怀疑。更离谱的是,一些“老年大学”并没有办学资质。
部分“老年大学”实为“坑老大学”,需要下大决心系统整治。
第一步是扩大公办老年大学规模,以良币驱逐劣币。在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对老年大学有需求,这就需要扩大公办老年大学规模,尽量满足老年人群的学习需求。之前公办老年大学“一位难求”现象广受关注,说明学位供给不足。希望有关方面对老年大学加大投入,将公办老年大学占比从70%提高到90%以上,这对问题老年大学有挤出效应。
第二步是重点治理民办老年大学和相关培训机构。既要将没有办学资质的“老年大学”清理出去,也要对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老年大学依法从重处罚。这需要鼓励受害者进行举报,也需要有关方面明查暗访。除了治标还要治本,包括完善法律法规、明确监管主体;统一规范课程内容、教师资质、收费标准等;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尤其要严禁老年大学搞推销。
简言之,民办老年大学可以有,但必须具备办学资质、师资水平、规范管理。对于不具备办学要求或者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老年大学,要建立健全退出机制,让政府办学来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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