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演出服“穿完就退”,莫让“无理由”变成“无担当”
陈登辉
近日,山东省菏泽市曹县的王先生在网络平台发布视频称,他在网络电商平台经营的店铺向一所学校销售了40件演出服。服装售出后,被“集体退货”,且退回的服装均有穿过的痕迹,无法二次销售。(央广网,11月18日)尽管事件在校方介入后得以解决,王先生挽回了损失,但这类“穿完就退”的戏码在电商平台上并不少见,其背后反映出的诚信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七天无理由退货”本是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而设立的规则,它的前提是退回的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但规则的好意不应被滥用。将演出服当作“一次性”道具,用完即退,这显然已经超出了合理利用规则的范畴,更像是一种精心计算的“薅羊毛”行为。这种钻空子的做法,短期内看似占到了便宜,长远来看却会损害所有消费者的利益。
因为,当这类行为从个人偶发事件演变为频繁的“集体行动”时,其对社会诚信风气的侵蚀更为严重。它无形中传递了一种“法不责众”的错误信号,似乎只要人多,不合理的行为也变得理直气壮了。如果这样的心态蔓延开来,人与人之间、买家和卖家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就会变得脆弱。一个好的市场环境,离不开每一位参与者的共同维护。我们需要的是有温度、懂换位的交易,而不是冷冰冰的规则博弈。
作为平台方,维护消费者权益固然重要,但也需要更为科学合理的规则设计,以及更具智能的风险识别能力,帮助商家有效甄别出恶意退货,让规则的天平不失衡。同时,教育和引导也至关重要,特别是像本次事件中的学校,更应该以身作则,而不是教会学生如何“薅羊毛”“占便宜”。
王先生这次是幸运的,他的损失得到了挽回。但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七天无理由退货”能够回归其保障消费公平的初心,而不是在一次次算计中被消耗殆尽。网络购物的清朗环境,唯有买卖双方坚守诚信底线,才能真正实现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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