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西瓜贵大打出手,三人涉嫌故意伤害被起诉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9日讯(通讯员 谭玉芳 陈佩 全媒体记者 邓艳红)人际交往中的小摩擦无处不在,其实一句“对不起”“不好意思”通常就能化解矛盾纠纷。因琐事发生矛盾,酿成大错,追悔莫及。近日,浏阳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丁某、刘某、龙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7月,丁某、刘某、龙某一起聚餐喝酒,期间丁某12岁的侄子去水果店购买了一个西瓜,因认为西瓜价格贵,怀疑水果店老板巫某欺生欺小,于是丁某、刘某、龙某三人与巫某及其父亲发生口角争执,随后丁某、刘某、龙某三人殴打巫某及其父亲,导致巫某轻伤二级,巫某父亲及店员高某轻微伤。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对案卷进行细致审查,及时告知诉讼当事人的相关权利义务,认真听取被害人意见,多次耐心向丁某、刘某、龙某三人释法说理,经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丁某、刘某、龙某三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检察官提醒:因水果价钱问题而大打出手,导致三人受伤,三人被起诉,让人唏嘘的同时也警醒我们,生活中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演变成刑事案件屡见不鲜,动手伤人不仅给双方带来身心伤害,更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遇到消费纠纷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暴力解决问题实不可取。

【作者:邓艳红】 【编辑:刘天乐】
关键词:案件
>>我要举报
晚报网友
登录后发表评论

长沙晚报数字报

热点新闻

回顶部 到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