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罐啤酒把“饭碗”喝没了 货车司机酒驾被查后追悔莫及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何乐 实习生 廖叶婷 通讯员 张威)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应当是每个驾驶人都明白的道理,但是总有心存侥幸的人,就因一口酒,把养家糊口的“饭碗”给丢了。
6日12时许,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天心大队五中队民警在湘江路黑石铺大桥至湘潭交界路段开展酒驾整治中,拦下一台轻型仓栅式货车,民警检查发现货车驾驶人范某某有酒驾嫌疑。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范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7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面对检测结果,范某某十分后悔,他告诉民警自己本打算下午不出车,在家休息半天,于是中午喝了一罐啤酒放松一下。没想到接到老板的电话,说是有一批货需要他去送一下。他跟老板说了自己刚刚喝了酒,可是老板认为只喝了一罐啤酒不碍事。于是,范某某怀着侥幸心理驾车从暮云出发准备去拉货,没想到半路上就被交警查到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天心交警提醒,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营运车辆驾驶人切莫心存侥幸,无论有没有交警检查,都应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我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