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饮酒第二天出车仍酒驾!“隔夜酒”并不等同于“安全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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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19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赵东平)以为睡一觉酒劲就散了,一司机前晚喝酒第二天驾车送货,却在路口被交警拦下,经酒精测试,其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交警提醒,酒精代谢受个体体质、饮酒量、酒精度等多重因素影响,前一天饮酒后次日驾车仍可能面临酒驾风险。驾车前务必对自身状态保持清醒判断,切勿产生侥幸心理,应始终坚守“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的安全底线。

  近日,开福交警九中队在三一大道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辆满载货物的面包车。九中队指导员王志在与驾驶员沟通时,敏锐察觉到其身上散发酒味,经询问,驾驶员颜某承认前一日晚曾饮酒。执勤民警随即将其带至岗亭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数值为26毫克/100毫升,已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据颜某陈述,其自认为经过一夜休息,体内酒精已代谢完毕,便驾车送货。然而,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因人而异,“隔夜酒”并不等同于“安全酒”。民警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酒后驾车行为作出处罚。颜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作者:李广军】 【编辑:刘天乐】
关键词:长沙交警 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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