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了,综合汇算退税被拒?最后几天还能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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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27日讯(全媒体记者 孙占锋)“您提交的退税申请未通过税务机关审核……”最近,号码123660发来的提示短信让不少人紧张不已。记者了解到,综合汇算退税申请被拒绝的情形很多,其中纳税人首套住房已经出售的,不能再享受“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填报时不能延续往年格式,而应具体到房贷结清月份,在个人所得税APP中简单修改即可。

遭遇:存在待核实事项,退税申请被拒

按照规定,自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可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退税。前不久,市民廖先生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提交了年度所得综合汇算的退税申请。按照惯例,他因为有房贷利息等多项专项附加扣除内容,每年可退几千元。

“由于您申报的住房贷款利息存在待核实的事项,且未按照有关规定补正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说明,故不予同意本次退税申请。”前两年都很顺利的事,今年他却接连收到号码123660和个人所得税APP发来的如上提示消息。

原来,2023年10月份,廖先生名下的首套房通过中介顺利出手,相应的该套房子的贷款提前结清,房子也已经办完了过户手续。但是在前不久填写年度所得综合汇算相关信息时,之前的专项附加扣除中还有“房贷利息”一栏,他没有在意就直接提交了。

根据相关规定,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而且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很明显,首套房如果已经卖掉,是不能再按以往那样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了。

支招:APP中简单修改一个地方即可

可是,类似廖先生这样在2023年前10个月都还了房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呢?官方咨询电话12366回复,系统一般默认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为240个月,而提前结清贷款的应将贷款期限修改为实际贷款期限。廖先生这种情况只需在个人所得税APP中简单修改一个地方即可。

具体操作步骤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专项附加扣除”板块找到“我要查询”,再在“专项附加扣除”中选择查询年度为“2023”,打开“住房贷款”—“修改”—“修改贷款信息”。最关键的操作是,需要点击“贷款期限(月数)”右侧的“快捷计算”,选择2023年最后结清贷款的日期,然后上传贷款结清凭证“确认修改”。

客服人员表示,这样操作后,系统会根据选择的实际结清贷款日期,推算出实际贷款期限并自动填入,“房贷利息”就会具体到2023年的具体月份,并不是默认的全年12个月。而廖先生根据上述流程操作后,很快就收到了系统信息:审核通过!


均为个人所得税APP页面截图

温馨提示:

2023年度汇算办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全天候24小时可随时办理。除住房贷款利息外,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中已明确,纳税人填报不符合规定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或者扣缴义务人等渠道进行提示提醒。对于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作者:孙占锋】 【编辑:肖彪】
关键词:综合汇算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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