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文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将实施6大工程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13日讯(全媒体记者 陈焕明 实习生 沈瑶)记者今日从省建设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湖南将实施供水提质、气化湖南、污水治理、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整治和智慧建设增效六大工程,补齐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到2021年,全省供水、供气、污水治理等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目标:2022年实现全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覆盖

  根据《意见》,湖南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为主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投融资、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重点建设排水管网、生活垃圾分类及焚烧发电、乡镇污水处理等设施,并优先布局在环境敏感和脆弱区域。

  《意见》明确,全省设市城市、县城、乡镇2020年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到95%、90%、85%,燃气普及率分别达到97%、80%、40%,2021年稳步提升;地级城市建成区以及洞庭湖区域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2021年,地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地级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92%以上。

  2022年实现全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覆盖,全省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市州中心城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达到55%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5%,餐厨垃圾实现有效处置,乡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基本覆盖。

  部署:3年湖南将推动近900个项目落地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湖南将实施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六项重点工程任务,分别是供水提质工程、气化湖南工程、污水治理工程、垃圾治理工程、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和智慧建设增效工程。近3年湖南将推动近900个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地,投资将达1200多亿元,涉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餐厨垃圾治理项目、生活垃圾收转运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新建或提质改造项目等。

  供水提质方面,将加快供水厂和供水管网改扩建,加强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到2021年末,全省新增日供水能力220万吨、供水管网3800公里。有条件的市县逐步推进直饮水供应。

  气化湖南方面,将积极配合支持国家天然气干线省内段建设,新建省内天然气支干线700公里、城镇燃气管道6000公里,实现县县通管道天然气,并积极向乡镇和农村延伸。

  污水治理方面,将开展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县以下乡镇实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补齐设施短板,加强运营管理,2020年,洞庭湖区域所有乡镇和湘资沅澧干流沿线建制镇,以及全国重点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022年实现全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覆盖。

  重点:14个市州中心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正在逐步推广中,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意见》,湖南将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治理方针,加强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14个市州中心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源头减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经营性场所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

  同时,推动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加快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力争建成10座以上续建新建项目。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确保渗滤液处理稳定达标。完善餐厨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加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新建5座餐厨垃圾处理厂。建立建筑垃圾处理核准、收费制度,推广特许经营模式,强化再生产品应用,建成一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基地。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统筹处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大件垃圾、市政污泥等城市典型废弃物。

  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推进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统筹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2020年,所有建制镇具备垃圾收集处理能力,基本完成较大规模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2021年,乡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基本覆盖。


【作者:全媒体记者 陈焕明 实习生 沈瑶】 【编辑:易隽】
关键词:基础设施 环境 污水处理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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