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投入后转让!长沙出台政策破解企业盘活用地难题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12日讯(全媒体记者 范宏欢)“有了登记证明,受让企业就能提前办理立项、规划、建设、环评、消防等审批手续,以本企业的名义开展后续投资建设,这对企业自身权益是极大的保障!”
日前,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实行长沙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告登记转让制度的通知》(简称《通知》),创新推出“预告登记转让”模式,为盘活闲置存量土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开辟了新路径。
创新制度,突破企业用地困境
按照以往规定,土地使用权要进行转让,通常需要达到25%的投资开发额度。这一要求常常让不少企业陷入两难:有的企业因资金短缺,土地开发陷入停滞形成闲置;有的企业看中了闲置地块,却因转让门槛无法接手,导致“好地块闲放、好项目等地”的被动局面。
新规的落地破解了这一难题。《通知》明确,允许转让双方在投资未完全达标前,先行签订转让合同并办理不动产转让预告登记。待开发投资总额达到法定要求后,再正式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这相当于为盘活土地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让转让交易更灵活、更高效。”长沙市自然资源交易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机制采取“先投入后转让”原则,让受让企业在预告登记转让后就能凭相关证明,直接向资规、发改、住建等部门申办建设项目各项手续。这意味着企业不用等到正式过户,就能提前启动项目建设,大幅缩短了企业从拿地到投产的周期,有效降低了企业时间成本和资金压力。
协同发力,加速存量土地盘活
政策创新的背后,是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土地资源高效配置的系列部署。近年来,《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建设方案》《长沙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办法》等文件相继印发,明确要求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制度,加速存量土地盘活。长沙此次新规出台,正是落实上级部署、顺应市场需要的具体实践。
“过去受制于转让条件,流程较长、不确定性大。很多企业手中有地,但因资金、市场变化等未能及时开发,希望通过转让回收资金或引入合作方进行盘活。”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预告登记转让制度”为企业提供了更灵活的土地资产处置方式,有助于加快项目落地,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通过多部门联合发文、协同推进,旨在形成政策合力,避免企业在手续办理中多头跑、来回问。
未来,更多闲置、存量、低效用地将通过“预告登记转让”模式被激活,在帮助企业化解资产处置难题、推动优质项目快速落地的同时,为长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土地要素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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