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家族团伙制售假冒茅台五粮液 最高获刑5年罚金200万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26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 通讯员 李金城)将低档白酒灌装到高档白酒酒瓶,再封口、贴标、重新包装成贵州茅台等名牌白酒对外售卖。24日,岳麓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制售假酒案,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被告人柳某有期徒刑5年、3年,并处罚金200万元、160万元,其余4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2年不等,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

5月24日,岳麓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制售假酒案。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一个“家族式”假酒制售团伙。

  刘某和柳某是夫妻关系。自2016年6月开始,两人租赁长沙县一处民房作为制假窝点,采用将低档酒灌装到高档酒酒瓶,再封口、贴标、重新包装的方法,生产假冒贵州茅台、五粮液等多个驰名注册商标白酒。儿子小刘则当起了送货员,兼收货款。此时,这一家三口所制假酒的销售市场覆盖长沙市区及周边地区。

  随着生意越做越“红火”,2017年,俩口子雇佣自家亲戚黄某夫妻参与生产。2019年底,又雇佣了司机小李负责部分假酒的运输和收款工作。

  直到2020年7月这一制假窝点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封,该“家族式”假酒制售团伙生产的假茅台、假五粮液等已销往全国多地,销售金额高达800余万元。

  法院认为,刘某夫妻等6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以及犯罪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认罪认罚表现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刘树源】 【编辑:杨倩杰】
关键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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