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琳
明代薛瑄在《从政录》中写道,“世之廉者有三:有见理明而不妄取者,有尚名节而不苟取者,有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习近平总书记引用古语“见理明而不妄取者,上也;尚名节而不苟取者,其次也;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为下也”,告诫广大党员干部要养成清廉自守的最高境界。
薛瑄是明朝有名的廉吏,有“铁汉公”美誉,其将廉洁从政分为三重境界:第一重境界是知晓为官之道,不会肆意妄为,为上等;第二重境界是从个人操守德行出发,爱惜名誉,重视名节,为中等;第三重境界是敬畏法律,保全功名利禄,为下等。“不妄取、不苟取、不敢取”的三重境界,对党员干部很有借鉴意义。
“不妄取”体现的是明理自觉的忠贞信仰。思想决定行动,行动反映思想。一个人只有保持思想上的纯洁和干净,行动上才不会脱离宗旨目标。东汉杨震面对其曾举荐的昌邑县令王密深夜拜访赠金,以“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严词拒金;元代许衡见郊外梨子时说“梨虽无主,我心有主”。二者内心深处的清醒,是抵御外部诱惑的坚强堡垒。今天的共产党人更应将自律自觉作为更高境界和内在追求。只有将“不想腐”的思想转化为自我的内在价值认同,才会在面对侵蚀时淡定自如地坚守信仰,不为所动。
“不苟取”彰显的是崇尚名节的高贵德行。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把道德操守放在心中最重要位置的人,必定会拥有强烈的道德约束感,为人处事会从大节细节出发,绝不沾染有损形象和名誉的恶习。党员干部要像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王冕“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那样,以气节为生命标杆,做到如珍惜生命一般珍惜节操,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不敢取”揭示的是敬畏法纪的规矩意识。心存敬畏,才能行有所止;以身试法,必将遭受惩罚。一个人只有保持对党的敬畏、对人民的敬畏、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才能平安喜乐、行稳致远;而脱离了敬畏束缚,目无法纪、为所欲为,那将是伸手必被捉。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党员干部应常念“纪律经”,筑牢“不敢腐”的防线,做到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坚决不去、不该吃的坚决不吃,将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廉洁从政是为官之道的应有之义。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薛瑄的“三不”理念值得广大党员干部深思笃行,尤其要从思想深处巩固“不妄取”“不想腐”的堤坝。
(作者单位: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党校)

